□通讯员 张京亮 蒋秀玲 □记者 秦雪丽 报道
本报3月6日讯 电动车半路抛锚,刘女士找商家修了一个月,商家用“人手少,再回去等等”搪塞。近日,刘女士投诉到工商部门,退掉了电动车。 近日,莱州市文昌路街道的刘女士,在一商场以19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某品牌电动车。两天后,她骑着电动车到南关万通市场去购物,电动车在半道突然熄火,无法启动。刘女士只好推车回家。 第二天,刘女士将电动车送到商场维修,维修人员说电瓶出现故障,更换了一个配件。两天后,刘女士的电动车再次熄火,又送回商家维修。商家说等修好后打电话通知她来提车。可是一个月也没修好,在这期间,每当刘女士询问,商家总以“人手少,再回去等等”搪塞。 近日,刘女士去商场,要求给个说法,维修人员让刘女士继续等。刘女士向商家提出退换电动车,却遭到商家拒绝。无奈,刘女士拔打12315向莱州市工商部门投诉。 工商执法人员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根据相关规定调解。在法律和事实面前,商家负责人承认了过错。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刘女士将电动车退给商家,商家将1900元购车款全部退还给刘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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