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6日讯(记者 刘振 通讯员 赵新利 王兵) 近日,陵县司法局组建陵县社区矫正判前评估团,到目前共接受判前社会评估委托调查26件,社区矫正对象无一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 据了解,该县选配30名人员组成陵县社区矫正判前评估团,每遇评估任务便从中选取3人组成评估小组开展调查。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调查人员保密等规定。 该县司法局规定在接到法院或监狱的委托调查函后首先做好登记,之后从县社区矫正判前评估团成员中选取3人组成评估小组。两个工作日内到被评估人居住和工作地调查走访,两个工作日内形成调查评估意见书,并提交委托的人民法院或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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