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7日讯(记者 王忠才 通讯员 田晓剑) 殴打他人并强迫写下借条,钱未拿到便潜逃外地。时隔一年,2013年3月1日22时许,几名便衣民警从天而降,正在考虑如何逃脱的敲诈勒索在逃犯罪嫌疑人张某一时间不知所措,惊慌之际,一副铮亮的手铐已经将他牢牢地铐住。 2011年10月18日,一群不法之徒以请左某吃饭为由,拉着左某上了车,然后拿着一个写好的欠条让左某签字,遭到拒绝。该伙人又设计将左某骗至惠民县孙武办事处一胡同内,对其实施殴打。左某还是坚决拒签,接着又被带至惠民县一家属院内进行殴打,抢走左某身上的400元现金。害怕自己受到严重伤害,左某被迫在15000元欠条上签了字。拿着签字的欠条后,他们才把左某送了回去。 获得自由的左某慌慌张张地回到家,当家人看见他浑身是伤,衣服上还有血迹,随即报了警。此案很快被警方侦破,除张某潜逃外,其余涉案人员均被抓获。之后,民警曾多次到沾化县冯家镇张某家中,给其家人做工作,让家人规劝他投案自首一直未果。 2013年3月1日傍晚,刑侦大队民警得知张某将要入住惠民县某宾馆,随即布置好周密的抓捕计划。2013年3月1日18时许,犯罪嫌疑人张某出现在民警的视线内,布控工作缜密进行。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现被关押在惠民县看守所。 警方认为,张某伙同他人以暴力威胁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已构成抢劫罪;其以写借条的方法敲诈他人财物,又构成敲诈勒索罪,但尚未占有财物,属于犯罪未遂。等待张某的必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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