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企业退休人员和退职人员,建国前老工人和抗日、解放战争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也在上调之列。 建国前老工人养老金调整方法为:红军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900元;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800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700元。 对于2012年12月31日前,按照省有关规定,办理一次性补缴参保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自2013年1月1日起,按不同的缴费档次分别提高养老金水平,按规定的一档标准缴费的,每人每月增加75元;按规定的二档标准缴费的,每人每月增加61元;按规定的三档标准缴费的,每人每月增加47元。 此外,对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手续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自2013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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