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李孟霏 报道 □通讯员 张玉红
本报4月30日讯 “根治风湿就像治感冒一样轻松,无效退款!”日前,荣成的李老汉听信了一则这样的广告,使用该产品后无效想退款,无奈药店却不认账。4月27日,经荣成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的调解,70岁的李先生拿回全部购药款。 4月初,荣成的李先生到市区某药店买药,拿到了一张宣传治疗风湿病的宣传单,上面介绍一种药品能直接进入到体内,作用于病痛处,根治风湿病就像治感冒一样轻松,并且承诺,“服用一瓶不满意,可全额退款,三个月内无条件退货。”看后,李先生非常动心,年过七旬的他身患风湿病多年,深受其苦,既然该药承诺无效可退款,何不买来试试。于是,李先生当场花费1880元购买了一个疗程的药品。回家后,李先生按照说明书的要求按时服药,可吃完一瓶后却未见丝毫效果。 李先生找到药店,要求退款。可药店工作人员辨称,无效退款的承诺是公司作出的,与药店无关,需要与公司联系后答复。此后,李先生虽多次催问药店结果,可均被以公司暂无答复为由无限期拖延。无奈,27日李先生投诉至消协。 接到投诉后,荣成市消协工作人员介绍,根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因此,药店应当履行对消费者的承诺退还李先生全部购药款。经调解,药店最后退还李先生1880元全部购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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