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广APP打车软件的过程中,主管部门如何介入显得尤其重要 |
为何不让市民“用手投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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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5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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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联网后打开“爱召车”,就能迅速定位自己所在的位置。
本报记者 李飞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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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李飞 实习生 张明娟 “爱召车”作为全国首个“官方版”手机召车软件连日来备受关注。而APP召车在全国各个城市的流行说明其空间之大,交通部的相关文件也明确要发展手机终端召车服务。相关专家称,APP召车是一种市场行为,作为政府机构的行业主管部门介入监管也是应该。但济南这款软件在收取5元钱电召费的同时,另外收2.5元信息费,或成为这项新技术推广的瓶颈,不利于被公众接受。 用手机APP召车已成大势所趋 4月25日,由济南市客管中心监管,浪潮集团研发的出租车自助召车系统“爱召车”正式运行。前者授权后者利用济南市出租车GPS数据及运营数据开展自助电召业务。此前,已有“快的打车”、“嘀嘀打车”等多款打车软件登陆济南,在小范围内使用。 在国外,电召服务早已普遍,2010年,手机召车技术在德国率先使用。两年后始在我国出现,现在已经成为移动互联网的新宠,市场上涌现出多款手机打车软件。“爱召车这款APP系统,是在济南市出租车已经采用的GPS定位技术上进行二次开发、结合济南市实际而进行的,较德国APP技术有所改进和突破。”济南市客管中心主任崔冰说。 电召车这种方式甚至得到了政府部门的认可。在我国城市出租车运营模式以巡游为主的背景下,运营服务的随机性、盲目性较强,增加了燃料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增大了运营成本,占用了道路资源。 “而通过发展出租车电召服务,引导出租车逐步转变以巡游为主的运营模式,能够减少车辆空驶和道路占用,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今年2月21日,交通运输部下发《关于规范发展出租汽车电召服务的通知》中提到,电召范围明确包含了“手机终端”。 用手机软件召车属市场经济行为 在很多业内人士看来,APP召车是乘客和出租车司机之间凭借信任和加价达成的一种契约形式。从其性质上来说,应该是一种市场经济形式体。“手机软件召车属于纯粹的市场经济行为,也有利于资源配置。”山东大学社会学教授王忠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高峰期时乘客找不到司机,非高峰期时司机找不到乘客,通过手机软件召车可以提高效率。”济南律师高富国也认为,使用手机APP召车能更好地配置资源,这种发展方向毫无疑问。 “在西方不少国家,出租车司机都是应召接活儿。无论是电话召车,还是手机软件打车,都应该是大方向。”山东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传播学研究所所长冯炜告诉记者,目前在国内,往往是乘客站在大街上苦等出租车,而空驶的出租车也是满大街跑,二者之间信息沟通不畅。 记者了解到,无论是北京的“嘀嘀打车”,还是杭州的“快的打车”,乘客使用时都有“加价”选项。以“嘀嘀打车”软件为例,其设置了0元、5元、10元、20元按钮,供乘客自行选择。而有的打车软件甚至可以加价到50元,类似“收小费”的行为,给这个新技术市场带来了诸多争议。 这种情况下,国内多个城市的政府部门开始出手,清理打车加价。济南推出了由行业主管部门监管的一款手机打车软件,被称为首个“官方版”手机APP。有关人士曾表示,除此之外的其他手机打车软件均为“野生版”,应退出济南市场。 而武汉日前也叫停了出租车司机使用“嘀嘀打车”等软件加价载客的行为。北京市计划建立统一的调度平台,规范出租车电召服务。
超七成网友认为政府介入会干扰市场 政府和政策的介入会带给手机打车软件一个怎样的未来?根据《汽车商业评论》联合汽车商业评论网、汽车消费报告网等网站展开的调查结果看,71.4%的网友认为政府将手伸入市场,会干扰正常市场竞争秩序。 “由政府统一平台之后,民间打车软件势必面临竞争壁垒,前景堪忧。”对比之下,只有28.6%的网友认为政府统一管理,有利资源整合和规范价格,将有效缓解打车难的问题,值得肯定。 而就“如何看待打车软件的竞争趋势”这一问题,62.5%的网友认为“行业饱和,优胜劣汰,仅剩几家”;只有12.5%的网友将选项投给了“被政府推行的统一平台取代”。 五成网友表示:要解决打车难问题,应该让行政的归行政,市场的归市场。政府主要负责行业监管,规范叫车服务业态,使其向良性竞争方向发展,为人们提供更好的出行服务。 “一种新科技产生之初难免良莠不齐,应当让市场和消费者去选择,优胜劣汰。”高富国打了个比方:市场上出现的各种手机打车软件,如果收费不合理,自然会被淘汰,这需要一个过程。“政府怎么能判断哪个一定是好的,哪个是坏的呢?”他认为:政府制定政策,适当管理是应有的责任,但如果政府参与其中,甚至导致有关企业借此牟利,则是不应该的。 “市场竞争主体应该是平等的,但如果政府把掌握的资源只向一家软件提供方开放,有垄断市场之嫌,而应该以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向所有的经营主体开放。”高富国表示,政府机构在开放和提供这种资源的时候,应通过适当的方式鼓励和引导公平竞争,而不是限制公平竞争,角色错位。 收费或将成为新技术推广瓶颈 “使用手机打车软件,选择加价或不加价,完全取决于我们乘客。而济南版这款‘爱召车’软件,只要使用就不得不多交2.5元的信息费和5元的电召费。”对济南官方版APP召车软件,自推出之日起,公众的质疑始终没有平息。记者了解到,济南版手机APP运行一周多,效果并不理想。济南市客管中心相关人士也坦承,刚刚运行的这一款手机打车软件并不怎么受出租车司机“待见”。而软件提供方透露的信息也是“咨询的人比使用的人多。” “太贵。而且高峰时期不见得用软件就能打上车。非高峰时期我宁愿去街上等车。”市民周伟表示,既然市场上有免费的手机打车软件,谁会选择收费的? “无论是5元的电召费,还是2.5元的信息费,都感觉贵了点,怎么个收费法,是不是还应该有更好的办法?”冯炜说,比如360杀毒软件依靠免费获得了众多用户的青睐,但它们并不以此牟利,而是利用其他的服务模式。“单纯依靠直接面向普通用户收费对于扩大市场占有率,增加用户数量和扩展其他相关服务都是不利的。”省城一名IT行业人士也表示。 “一种新技术手段,运行初期肯定会有些问题,无论是技术本身,还是运营过程,或者是市场营销的策略问题。”山大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主任张汝华表示,“收费的目的是什么,符不符合公众的期待,需要相关方搞市场调研,进一步优化营利模式,调整营销策略。” 高富国律师则认为,手机打车软件市场只有平等竞争,才能促进软件使用信息费的降低,软件质量也会越来越好,消费者得到更多的实惠,降低出租车的空驶率,提高资源的有效配置率。 “济南版手机APP凭什么收2.5元信息费?不是因为软件本身,实质是利用了政府机构为其提供的公共资源,把其他竞争对手排挤在外。”高富国认为,这是一种依靠权力优势的经营,而对于其他竞争主体来讲,则处于竞争的不平等地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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