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2日讯(记者 李晓闻) 日前,青岛被科技部批准为12个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之一。青岛将通过“海洋科技创新工程”“科技孵化器建设工程”“企业研发中心培育工程“等十大创新工程,尽快实现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的目标。 2日,记者从青岛市科技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4月29日,科技部正式批准青岛等12个城市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青岛市成为全国唯一同时承担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和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任务的“双试点”城市。青岛市科技局局长姜波介绍,这将成为青岛市的一种无形资产,为将来争取全社会的创新资源起到重大作用,与之相关的政策也会对青岛进行倾斜。 据悉,为尽快实现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今年青岛市提出十大科技创新工程。其中,“海洋科技创新工程”计划到2016年,初步建成以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国家深海基地为核心的国家级海洋科技创新平台,重点引进和建设50家海洋高端研发机构,培育10家有较大影响力的海洋产业龙头企业,引进建设10个国家级军民共建研发平台,培育一批军民融合创新型企业。“科技孵化器建设工程”计划到2016年,全市各类孵化器建设面积达到1000万平方米以上,孵化器数量达到200家,在孵企业累计达到10000家。“企业研发中心培育工程”提出到2016年,实现企业研发中心数量、投入、人员、发明专利申请量翻一番,分别达到1200家、220亿元、60000人/年和8000件,实现对大中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两个全覆盖。 此外,十大创新工程还包括“高端研发机构引进建设工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工程”“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引进培育工程”“科技惠民引导工程”“国际科技合作促进工程”“知识产权提升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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