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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升高中降五分录取 |
农村两女户同样享此优惠,9日起领取资格审查表 | |
- 2013年05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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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5月2日讯(记者 张旋) 随着高中段招生工作的开展,枣庄市2013年高中招生独生子女资格审核将于9日起开始,申请考生需在16日前领取资格审查表。 按照枣庄市2013年初中学业考试暨高中段招生的相关规定,独生子女类考生经所在区(市)和市计划生育部门逐级审核确认后可降低5分录取。据了解,独生子女资格审核的对象是指具有枣庄户籍,考生父母至少一方为枣庄户籍,且参加枣庄市2013年初中学业考试暨普通高中考试的独生子女和农村两女户。考生父母双方户籍为非枣庄籍的,则不能不享受独生子女优惠政策。 同时,考生的父母或者监护人需在5月9日至16日,到其属地计生办申报领取资格审查表。申报时须携带考生准考证、准考证复印件、独生子女还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包括父母子女)户口本、父母双方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现居住地或户籍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信申报领取。农村两女户考生要有家庭(包括父母子女)户口本、村委会出具的两女证明信,以及父母一方的绝育证明申报领取。 表格填写完毕后,考生的父母或者监护人可当场交给专职办理的工作人员,也可日后再交,交表截止时间为5月16日下午5点。在规定时间内不申领或逾期不交《审查表》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5月30日以后,枣庄市教育局将确认结果反馈给学校,由考生所在学校和各考点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过后,实施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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