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各个部门做出的回复,金地凯旋城二期的业主们表示不能理解,他们又发出一系列新的疑问。 第一,小区的业主在买房之前也做了一些工作,调查发现这个楼盘包括商品房预售证在内的“五证”俱全,这也就是说有国土、规划、建设、房管4个部门介入了审批程序,各方面都合乎规定,才会取得五证。开发商在楼盘建设过程中疯狂违规扩建,这么多的审批部门应不应该尽到相应的监管职责? 第二,莱芜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称,在2008年二期楼盘开工建设的初期,就发现了开发商的违规行为,而许多业主的合同签订时间为2009年。为什么执法部门发现违规扩建时没有采取更为有效的监管措施?这导致违规的房子还是卖给了业主。执法部门几次处罚都仅仅止于罚款,背后是否有以罚代管的嫌疑?“如果我们当时就知道是这样的情况,买房时肯定会慎重的。”一位居民愤愤地说。 本报记者 吴金彪 张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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