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灾减灾宣传周启动,下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
灾害发生两小时内上报灾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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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5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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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5月7日讯(记者 丛书莹)7日,潍坊市减灾委员会工作会议召开,决定启动防灾减灾宣传周,会上下发了潍坊市2013年自然灾害应急响应预案,按照突发性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市本级设定四个响应等级。 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将举行地震应急疏散演练、人口密集场所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和防灾减灾技能普及等活动。 会上下发了潍坊市2013年自然灾害应急响应预案。预案规定,凡在潍坊范围内发生的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火山爆发、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以及其它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实时启动预案。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将本行政区域的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向市级民政部门报告。市级民政部门根据灾情确定响应等级。 据了解,四级响应标准是死亡3—5人;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0.5万人以上,1万人以下;倒塌或严重损坏房屋0.1万间(含)以上,0.3万间以下。三级响应标准是死亡6—9人;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1万人以上人(含)以上,3万人以下;倒塌或严重损坏房屋0.3万间(含)以上,0.5万间以下。二级响应标准是死亡10—19人;紧急转移安置3万人(含)以上,5万人以下;倒塌或严重损坏房屋0.5万间(含)以上,1万间以下。一级响应标准是死亡20人(含)以上;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含)以上;倒塌或严重损坏房屋1万间(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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