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7日讯(记者 刘振 通讯员 纪洪磊 张延刚) 近日,武城县环保局联合公安局、监察局、供电公司、工商局、国土资源局、法院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监察,对辖区内4家小电镀违法企业进行依法关闭。 今年3月以来,武城县环保局连续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鲁权屯镇和甲马营镇辖区内有4家小电镀企业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环保局立即安排环境监察人员迅速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4家小电镀企业,均属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企业生产工艺落后,不具备污水处理能力,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外排,严重污染了周围环境。 武城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现场要求这4家加工处立即停产,并报请武城县政府对其予以关闭,同时联合公安局、监察局、水务局等部门采取停水停电、拆除设备、吊销营业执照、收回违法占地等措施,防止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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