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罂粟正开花,清查正当时 |
开发区丹阳派出所铲除罂粟310余株、罂粟苗1000余株 | |
- 2013年05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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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警在整理已铲除的罂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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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菏泽5月7日讯(记者 邢孟 通讯员 陈爱霞) 为净化辖区环境,开展禁毒工作,开发区丹阳派出所自5月份以来对辖区有种植罂粟史的社区开展集中清查行动,共铲除罂粟310余株、罂粟苗1000余株。 据民警介绍,罂粟花期一般在5月份,花色鲜艳,利于发现,每年这个时候,他们都会抢抓罂粟开花、便于发现的有利时机,结合辖区实际,加大对辖区内农村空院落、菜园、蔬菜大棚、麦地的清查力度,积极做好罂粟铲除工作。 5日16时,丹阳派出所民警在市局禁毒中队的指导下,联合分局刑警大队,对辖区有种植罂粟史的社区开展集中清查行动。通过集中排查,民警发现三处罂粟非法种植区:武寺社区村北的林地、和平南路铁路家属院内、武寺社区1户居民家门口。民警及时对这些罂粟进行了铲除,并对于非法种植罂粟者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对周围市民进行了普法教育。 据民警介绍,这些违法种植罂粟的多是一些年纪较大的老年人,他们当中有不少人并不知道种植罂粟是一种违法行为,而他们种植的原因也大致相同,主要是为了观赏、治疗或食用。据其介绍,由于罂粟花花朵大而艳丽,很具有观赏价值,而以罂粟壳入药可镇痛、止咳、止泻,因此不少爱花或者身患此类疾病的老年人会在院子或花圃里种上几棵。另外,也有不少市民种植罂粟则是为了食用,用罂粟苗做菜吃。 民警提醒市民,罂粟是一种毒品原植物,私自种植罂粟属于违法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刑法》规定,非法种罂粟3000株以上,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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