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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申请门槛再降低
外来单身职工可申请成套房
  • 2013年05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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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校青年教职工急切咨询公租房申请政策。(资料图片)  本报记者 戴伟 摄
  本报5月13日讯(记者 喻雯) 13日,记者从济南市住房保障管理局获悉,外来务工人员与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公租房全面实现“同城待遇”。年满25周岁的外来单身职工,此前只能申请多人合租的集体宿舍,现在也能申请一室户成套住房。
  13日,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下发《关于扩大外来单身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标准的通知》,将外来单身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标准调整为:年满25周岁的外来单身人员在济南有工作单位、已缴纳社会保险或由单位购买团体商业保险且在市区内无房的,可申请一室户成套住房,也可申请一人一间或者多人一间的住房。
  济南市住房保障管理局住房保障处处长贾萌表示,按照此前分配标准,外来单身职工住房配置为多人合租,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引进人才和家庭成员3人(含)以上或单亲家庭带1名异性子女的,配置二室户住房;家庭成员2人(含)以下和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口单身人员,配置一室户住房。
  “此前的政策,外来家庭户与本市家庭户的分配标准是一样的。但外来单身职工与本市户籍单身职工的分配标准是有区别的。”贾萌称,调整前,外来单身职工住房配置为多人合租,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调整后,年满25岁的外来单身职工保障标准进一步提高,在原有基础上,可申请一室户的成套住房。这样一来,外来务工人员与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公租房全面实现“同城待遇”。
  “此次调整,仅限于年满25周岁外来单身职工申请公租房的分配标准。”贾萌说,公租房准入条件、租赁期限、租金标准以及其他申请人员的分配标准,都没有变化。此举不仅会为这部分外来单身职工租住公租房提供极大的便利,也将进一步激发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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