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吕修全 报道 □通讯员 周俊杰
本报5月19日讯 因下夜班后在厂食堂打饭被发给了一浸水馒头,文登男子董某找来老乡周某殴打厨师王某。18日,董某、周某因殴打他人被文登公安局分别处以行政罚款300元和500元的处罚。 5月10日22时56分,文登市宋村派出所接辖区某厂王某报警,称他在厂内被人打伤。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该厂了解情况。 据报警人、厨师王某讲述,当晚22时许,一下夜班的工人董某来到厂内食堂打饭,王某将一有些浸水的馒头派给了董某。董某嫌弃馒头浸水,便和王某发生口角争执并互相推搡。正在食堂吃饭的几名工人忙上前拉开两人。 董某被拉开后,出了食堂便打电话给正在厂外喝酒的老乡周某说自己被厨师王某欺负了。周某当时已喝得醉醺醺的,听到老乡在厂内被人欺负,便立即返回厂子和董某会合,一起找王某理论。 当晚22时45分,董某、周某在宿舍门前堵住正要外出的王某。双方见面后话不投机便争吵起来。后周某上前将王某抱住摔倒在地,董某伙同周某两人便对躺倒在地的王某拳打脚踢。直到该厂值班领导赶到现场喝住二人,董某、周某才住手。 随后,民警依法传唤了周某和董某,二人对当晚殴打王某一事供认不讳。18日上午8时10分,周某、董某因殴打他人被文登公安局分别处以行政罚款300元和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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