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为不愿意送货上楼而遭到顾客投诉后,省城一名快递员当着顾客的面将包裹摔在地上,导致里面的两瓶洋酒全都破损。经民警协调,快递公司按照酒价进行了赔偿。 如今,不少快递员因为包裹数量多并担心丢失,大多只送货到小区或单位门卫处,再打电话叫顾客前来取件,有的则直接将货物留在门卫、物业办等处,由此也引发了不少口角和纠纷。快递员该不该一如既往地送货上门?您在收发快件时有怎样的经历?欢迎您前来交流看法、表达意见建议。
担心丢东西可以理解 @郭汉杰:现在的快递公司大都是电话或短信通知收件人到楼下领取快件,这种情况人们大都也能接受。快递员多是骑着摩托车或电动车送货,车上的快件很多,人员离开确实也怕丢失。快递公司最好能提前给收件人打个电话,征询一下送货的方式。假如收件人确实有原因不能下楼取货,快递公司就应该与收件人联系好时间送货上门,与人方便就是与己方便! 双方应该相互体谅 @刘丽:快递员的工作量很大,我经常看到来小区送货的快递员,车上装满了大大小小的包裹,满头大汗很辛苦。现在的网购属于新生事物,相应的配套措施和服务还很不完善,在此期间,还是相互体谅为好。快递员应该尽可能地为客户着想,客户也要体谅快递员的辛苦。 @刘震:如果快递员打电话时我在家,我一般会主动下楼去签收,毕竟快递员很辛苦。有时候不在家,我会告诉快递员让他送到家中由父母帮忙签收,快递员也都欣然答应。彼此都多为对方考虑考虑,有些事情就会迎刃而解。
全部送货上门不现实 @林毅:快递员每天要投递许多包裹,每一单都送到收件人的手里并不现实。惟愿从业人员能讲职业道德,打破一些行业“潜规则”,用勤劳换来劳动成果,赢得顾客的信赖。
送货上门义不容辞 @张颂华:虽然快递属于新生事物,在它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争议不可避免,但市民不能只是一味地体谅和理解,也要学会自我维权。把快件保质保量地送到客户手中,是快递公司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赵鹏:客户为快件投递付了费,快递员就理应面对面地亲手将快件交到客户手中,不能因为爬楼劳累,就将快件放在传达室而一走了之。
送货不到位是违约 @黄伟民:客户与快递公司是一种合约关系,作为快递公司的员工,必须履行公司的职责送货到位,不然就是违约。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如果快递员在通知取货时,收件人同意或者默许,愿意亲自去指定地点取货,那就属于自愿。反之,快递员必须送货上门。 @亓学泉:网上购物作为顾客和商家不见面的契约,既是建立在对产品质量认可的基础上,其中也充满着一种诚信。因此,在流通服务环节,快递员送货上门并让货主签收验货天经地义,不到万不得已,要尽量避免“二传手”等货物送达不到位现象。
不上门的要“约法三章” @台应新:如果快递员不愿上楼送货,要“约法三章”:一是快递员事先要与客户联系并征得其同意;二是如果由传达室、门卫处等代收时,其代签字、代验收、代付款等手续要齐全,如果代收人员只同意代收,不同意代验货,快递员就应拒绝;三是无论在楼上或楼下交接快递物品,都必须执行先验货再签字、付款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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