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住建部的最初预想,在完成全国40个城市住房信息联网工程后,今年6月底前将实现500个城市住房信息联网。而今,6月份只剩下9个工作日,但住房信息联网工作的进展情况依旧不明朗。 500个城市联网设想 2013年3月,住建部曾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地方做好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工作。至于联网城市的扩围数量目标,住建部并未以部委的名义下发文件对其进行明确量化。 住建部从2010年开始推行全国房地产信息联网系统,目前已经成型的住建部“全国房地产信息联网系统”由三个子系统组成,即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保障性住房信息系统和住房公积金监管系统。住建部在2012年6月如期完成了40个主要城市的联网目标之后,联网的扩围工作却在一定程度上陷入了停滞状态。 一直以来,外界获悉住房信息联网工作的进展状况就十分不顺利,即便是最初的40个城市联网状态,也是逾期8个月以后。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住建部副部长齐骥才公开表示,在今年6月底完成500个城市的住房信息联网工作。 住房信息联网是房产税全面扩围的基础,而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助于推动全国房产的住房信息联网。 今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用3至5年时间完成《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其中要求出台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2014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 扩围工作困难重重 在联网工作扩围之初,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就曾表示,住房信息联网系统有相当难度,但要努力把它建立起来。 历史遗留问题首先就阻碍着住房信息联网工作的推进。我国在房改之后就再也没有进行过房产普查,除了商品住房以外,各地还存在大量的其他房产,可能未录入住房信息系统,包括名目繁多的保障房、房改房、自建房等。有些地区的住房信息还是纸质档案,未录入电子信息库。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研究员马庆斌认为,地方政府推动这项工作的积极性和住宅产权归属问题,是住房信息联网扩围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在马庆斌看来,没有理顺的利益关系是影响地方政府积极性的主要因素。一方面是国家利益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利益没有理顺,对地方政府来讲,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平台的设立除了消耗巨大的资金、人力之外,并没有明确的短期利益。另外一方面是在保障登记系统建立中,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这个系统的信息公开到什么程度?谁可以查?以什么目的来查?谁又来监督?在这些问题理顺之前,主体的积极性很难提高。 此前,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微博)也曾表示:“房产信息联网主要不是技术问题,而是有些部门和地方顾及相关利益,存在故意控制的冲动,配套改革就要冲破这种既得利益者的阻碍。” 专家认为,应对房产税征收范围进行细化,也就是说,房产税的征收无论是按家庭房产总数计算,还是按人均面积测算,都需要家庭房产数量的详细数据作为依托。 联网工作的完成,不仅是推动房产税扩围的基础,2012年年初,姜伟新曾指出,如果全国住房信息联网系统建立起来,就不必再采取限购这种行政色彩浓厚的办法。 据《证券日报》
□延伸阅读 不动产统一登记酝酿9年难产 按照3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土地登记的职责整合应于2013年4月底前完成,但记者从负责部门中编办获悉,直至目前,这一工作仍在协调当中。 另据通知要求,由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务院法制办、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负责,需在2014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国土资源部目前正在组织条例的起草工作,但各部门联合起草小组尚未组建,留给各相关部门起草、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到正式出台的时间只有1年。 中国现行不动产登记分属不同管理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房屋所有权登记;国土资源部门负责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农业部门负责耕地、草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林业部门负责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渔业部门负责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的登记。随着市场经济发展,这种登记模式弊端凸显。早在2007年物权法出台前的起草过程中,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便呼声甚高,但由于各主管部门之间意见难以协调,立法者为减少阻力、尽快通过《物权法》,只原则性规定“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而将不动产统一登记等具体难题交由至今缺位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早在2004年,国土资源部相关机构就已经开展了不动产登记立法研究。而物权法自立法筹备到正式出台,历时13年和八次审议。参与专家认为,13年都没有解决的不动产统一登记难题,要在接下来一年时间内解决,绝非易事。 据《财经国家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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