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诉讼,实行一审终审 |
20多名农民工领到5万多元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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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6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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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宁6月17日讯(记者 晋森 通讯员 唐秀利) 近日,20余名农民工领到拖欠的5万余元工资,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实施后,这是该院一审快速审结的一起拖欠农民工劳动工资案件。 2011年,吴某等20人被杨某雇佣,为济宁一小区铺装电热膜。然而自2012年4月,杨某就没有再支付吴某等人的劳动报酬。吴某等人向杨某索款20余次无果,无奈之下,他们将杨某起诉到市中区人民法院。 收到诉状后,办案法官认真分析了案情,该案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金额也较小,适宜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中关于小额速裁程序的规定。于是,办案法官向吴某介绍小额速裁短平快的特点,建议其选择小额速裁程序。征得双方同意后,法官及时做出终审判决。 判决书送达时,被告在法官的见证下,当场向农民工支付了拖欠已久的工资。领到拖欠已久的劳动报酬,吴某等人的脸上都露出了笑容。 本案的主审法官曾红表示,按照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基层法院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这就是我们说的小额诉讼制度,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采用这种制度,能够缩短结案时间,提高审判效率,极大减轻当事人的诉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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