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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打工 八成学生不签协议 |
一些同学具有被骗经历,律师建议,打工需签订协议可方便维权本报记者李泳君 | |
- 2013年06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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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马上就要来临,记者调查发现,目前暑期打工市场非常火爆,但真正能和学生签订书面协议的用人单位却非常稀罕,一些学生曾有过不签协议而被骗的经历。 暑假招短工,给签订劳动合同的少 “暑假这么长时间,不可能一直在家里待着,就想找个临时的工作,挣点钱儿顺便还能充实一下假期生活。”17日,正在读大二的枣庄学院化学化工与材料科学学院的学生小刘在学校的宣传栏旁边查看暑假招工的信息。 像小刘一样,枣庄学院很多大学生都打算在暑假的时候找一份工作锻炼一下。记者注意到,早在多天前,枣庄学院的宣传栏上就被贴上了很多暑假招工的宣传广告。“工作时间8:00至20:00,员工工作时间10.5小时,其中1.5小时可以休息,夜班津贴8元/天,加班费按照法规支付(平时加班费11.81元/小时,周末加班15.74元/小时,国定假日23.62元/小时),包吃住。其中,招聘岗位有测试、组装、插件、仓管、包装等岗位。”整个招工广告中并没有提到劳动合同或签约的要求。 “前几年的时候,校园招工简章都没有提到这个要求,中介公司与学生之间的劳动关系多是口头约定。”17日,枣庄学院一名曾经负责校园暑假招工发布的学生向记者透露说。 而一家工艺品厂的招工负责人说,“我们将会根据情况,向公司反映,争取提供劳动合同或协议。”同时这名负责人透露,目前为止一共有近30名学生报名,“一般工资待遇就是6至10元/小时。” 市中区北外环附近工厂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工厂不提供劳动协议,主要是担心短期工出现什么意外,工厂需要承担太多的责任。更不想拿出更多的资金,所以一般都是口头约定。” 去年有近百名学生未签合同,外地打工被骗 “去年的时候我们近百多名的学生,经介绍到青岛打工,后来去了之后才发现,原先招工简介里边承诺的条件都变了样儿。”17日,枣庄学院文学院的大三学生小张介绍说,当初大家从校园招聘广告得知的招工信息,联系之后,才发现负责招工的人就是本学校的大四学生。出于对校友的信任,加上还有很多同学一块儿,所以他们九十多名同学也没签协议,就跟师哥到了青岛。 小张回忆说,当他们到青岛的工厂之后,问题就立刻显现出来。刚来的时候介绍说工资是一千八到两千三之间,管吃管住,工作时间是八小时,来到这里以后情况全部都变了。“首先他说的是食品厂,到这里成了电子厂,刚开始来的时候说这里有免费接我们的人,下车以后就管我们要钱。” 工作单位变了,工作时间也从八小时延长到了十二小时,原本承诺的只交150块钱的体检和住宿押金,到了地方却不断冒出新的收费项目。回想起第一次出去打工就被骗了,这让小张非常郁闷,“当时他们说,你要想进门,交五十块钱,进去以后交住宿费,一百三。” “当时那位师哥说,他和公司也只是口头约定,没想到去之后就变成那个样子。”幸好最后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小张和他的同学总算是平安回到了家。 而对于学生来说,劳动合同的重要性,他们也缺乏足够的认识。“有时候我们也提出来要签订劳动合同,但没几家同意与我们签订书面协议,多以口头协议敷衍过去就算了。”17日,枣庄学院外国语学院的的学生小郭说。 □专家说法 暑假打工应通过正规途径,并签订协议 不少大学生都有过这样的经历:打工之前跟雇主商量好的薪酬往往在最后结算时“缩水”,雇主常以各种理由扣除部分款项,遇到此类情况时,没有任何书面协议的大学生也只好忍气吞声。“很多单位不签约,我们的合法权益根本得不到有效保护,而且即使有证据起诉,费用我们也负担不起,再说也没那么多精力。” 暑假打工,初涉社会的大学生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7日,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提醒,大学生暑假打工期间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首先,要尽量通过正规的渠道去打工。如果看到一些广告牌上随意粘贴的招聘信息,并以高薪为诱饵,就要加强防范。“关键是大学生缺少这方面的意识,要求签定协约的学生大约只有一两成。”另一名工作人员透露。 相对而言,学校提供的招工信息可信度较高。“同时,如果选择去中介机构找工作,一定要注意该机构是否具备当地工商局和劳动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 即便只是打两个月的暑期工,还应该要与用人单位签订相关协议,万一自身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倘若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遇到纠纷时,只能是吃哑巴亏,自认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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