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职能部门,没有替公众选择信息的权力,只有尽可能满足知情权的义务。时下,对政府部门发布的一些统计数据,不少人会习惯性地表示怀疑,其实这不能怪公众有质疑的偏好,如果发布的数据能和人们的感觉吻合,质疑自然是会减少的。 □金岭
省环保厅通报了省内十七城市5月份大气环境质量排名,通报保持了一以贯之的行文风格,客观、中立、真实、详尽,没有模糊性的弹性语言,让人感觉很可信。 给人印象最深的,是一如既往,不但通报“最好”的,也通报“最差”的。比如,5月份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最差的城市是济南,细颗粒物浓度最差的城市是德州,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恶化幅度最大的城市是滨州,二氧化硫浓度同比恶化幅度最大的城市是聊城,二氧化氮浓度恶化幅度最大的城市是德州等等。值得注意的是,省城济南多项数据都是倒数,对此通报特别指出,济南颗粒物月均浓度偏高,主要与城市扬尘、机动车尾气排放有关,特别是城市扬尘管理不到位,扬尘污染严重——这和大家的感受高度一致。 对于数据不佳的城市而言,地方政府多少会有一些压力,但通报用数据说话,不偏不倚,由不得你不信。我一直关注着省环保厅对十七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排名的例行通报,回顾历次通报的新闻稿,找不到那种不三不四的弹性极大的模糊性语言,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没搞什么平衡,令人信服。在以往的某些政府信息的公开中,一些地方和部门更习惯于使用丰富多彩的经典套话,比如总体平稳啦、有较大改善啦、有待改进啦等等,尤其是对于“最差”的情况,通常是能不公开就不公开,能少公开就少公开,相比之下,省环保厅对十七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的通报,一是一二是二,语言顶真,这就更容易建立和公众之间的互信。 时下,对政府部门发布的一些统计数据,不少人会习惯性地表示怀疑,其实这不能怪公众有质疑的偏好,如果发布的数据能和人们的感觉吻合,质疑自然是会减少的。现在一些政府部门发布信息的时候,生怕公布的负面信息会影响公众的情绪甚至是稳定,其实恰恰相反,越是遮着掩着,公众的情绪反应可能越大,越不利于情绪稳定。前些日子广州某职能部门对镉超标大米信息的公布吞吞吐吐,给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引来公众舆论的极大不满和批评,这样的信息发布,主观上是想帮忙,实际上是在添乱。相比之下,还是坦诚通报“最差”之类的信息效果好,算真帮忙。 公民有权知道环境信息,满足这种需求,是公共部门的义务,作为职能部门,没有替公众选择信息的权力,只有尽可能满足知情权的义务。没有充分的公开信息,我们就不太清楚环保部门的责任到底有多大,无法提出自己的诉求,也不太清楚自己对环境应该负多大的责任,比如没有这些信息,有车一族就很难意识到自己应该承担多少环境责任。捂着盖着,或者有选择地发布,只能让所有人的责任都变得模糊起来。 大气环境质量信息发布,当然是越及时越好、越细致越好,不知道以后的信息发布能不能有新的突破,比如对济南、青岛这样几百万人口的大城市,不同区域空气质量应该是有差别的,能不能分区域公布等等。更重要的是,所有涉及民生的公共信息,诸如公共安全、食品安全以及教育医疗等方面的信息,都应该尽可能详尽地用这种顶真的语言及时告知公众。我相信,只要以公共利益为最大考量,这都不难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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