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滕州6月18日讯(记者 孔红星 通讯员 孔祥学) 一男子以高息为诱饵借款,借款到手后,又设计将借条从债主手中抢走。6月初,这名男子被滕州市公安局以涉嫌合同诈骗、抢夺罪移送至人民检察院审查。 据办案民警介绍,2011年2月王某的生意出现严重亏损,但王某对外编造自己资金雄厚、生意利润高的谎言,以高息为诱饵,向朋友借了15万元钱,双方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三个月。三个月的借款期限很快就到了,债主称如果王某不还款,就要到法院起诉。王某无力还钱,先玩起了失踪,后又动起了歪脑筋。2012年8月21日,王某打电话给债主,称愿将自己的别克轿车折价还债。追债心切的债主看到王某主动还债,便放松了警惕,双方约定在滕州市旧车交易市场内办理过户手续。当债主拿着借款合同等来到后,王某趁债主不注意,拿起债主装有借款合同和三万元现金的包驾车逃跑。被眼前一幕惊呆的债主好久才回过神来,但此时王某已逃得无影无踪。 2013年1月10日,王某被滕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抓获归案。王某交代,在抢走借条、借款合同后,将借条、借款合同烧毁,并用抢来的三万元过起了东躲西藏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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