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陈玮 通讯员 梁海鹏 韩玉) 480元购买的一壶六杯茶具,快递后三只杯子破损,快递只赔不到100元,经工商人员调解,消费者最终获赔240元。 17日,山东中医药大学学生小王来到长清工商分局崮山工商所投诉称,他花费480元购买了一套高档木鱼石茶具,并通过某快递公司邮寄回潍坊老家,结果家人接到快件当场查看时茶具中的六个茶杯有三个损坏。由于无法与快递公司就赔偿金额达成协议,便来到工商部门寻求帮助。 经工商人员调查,小王邮寄茶具时由收件员当面核对,茶具完好,小王支付费用20元。快递公司承认茶具是在快递过程中间出现了问题,但由于小王没有保价,应在资费五倍之内进行赔偿,即不超过100元,并表示茶具总费用480元,茶杯实际价值30元左右,实际损失只有90元左右。 工商人员指出,茶杯损坏影响了茶具的整体使用效果,使得茶具整体价值降低,对小王造成的损失要大于茶杯的实际价值,而且无法排除快递公司不按规定分拣的行为。经工商人员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快递公司赔偿小王2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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