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李孟霏 报道 □通讯员 纪 真
本报6月18日讯 名下有财产,却不支付工人工资,法院判决后,又串通亲戚隐瞒“家底”。17日,高区法院对一起虚构债务、逃避执行案作出判决,包工头刘某的部分财产被查封,当事人张某拿回了60万元辛苦钱。 2011年,张某将拖欠自己10万元工资及50万元垫付款的老板刘某告上法庭,高区法院审理后判决刘某支付张某工资及垫付款共计6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拒绝支付,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高区法院查封了刘某存放于建筑公司厂区的塔吊、搅拌机、钢管等一宗财产。 第二天,唐某对法院查封提起异议,主张被查封的财产均是他所有,并提交了自己与刘某的抵顶协议书。协议书写明:唐某于2008年借给被执行人刘某的建筑公司70万元,刘某无力偿还,2011年将上述财产抵顶给唐某,以偿还借款。 法官审查发现,作为独立法人单位,刘某不能提交账目、存取款记录及70万元现金转移的证据,一纸抵顶协议不能证明唐某、刘某间的借贷关系。刘某、唐某还是亲属关系,存在恶意串通、规避执行的可能。据此,法院驳回唐某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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