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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信号灯路口斑马线成摆设 |
鲜见“车让人”,行人穿梭车流“抱团”过马路 | |
- 2013年06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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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经六路和德裕路交叉口处,看到有行人,不少车辆并未停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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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片 本报记者 穆静 今年1月1日起,公安部第123号令明确规定,机动车在经过人行横道时属于“借道行驶”,理应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否则将对驾驶员处以记3分处罚。新规实施半年来,机动车经过人行道时,“车让人”的状况如何呢?记者6月18日进行了调查。 1小时内40多人被困路中央 经六路和德裕路交叉口来往的车辆、行人不少,但此处并没有红绿灯。上午10时32分,一位中年男子由南往北穿过经六路,他先在路边等了20多秒钟,趁车较少时,走到了马路中央,但此时由东往西的车辆不断,他不得不停下脚步,等8辆车从他面前经过后,才快步走到了马路对过。 上午10时30分到11时30分,记者在此处蹲守发现,上述行人遇到的情况并不鲜见。记者粗略统计发现,在1个小时内有1100余辆车从此处经过,但几乎没有车主动避让行人及骑自行车者。车辆看到前面正在过马路的行人或骑自行车的人时,多选择鸣笛快速开过。 上午10时40分,一骑自行车的人由北往南走,此时一辆由西往南拐弯的汽车并没有避让,自行车差点被汽车撞到。 在1个小时内,记者统计发现,40余人被困在马路中央,需等待10秒钟以上才能继续前行。
老人过马路要左右看十余次 此段经六路约20米宽,在车辆较少时约10秒钟就能穿过。而车辆较多时,行人不得不先在路边等待几十秒,然后车辆少的时候再穿过马路。对于不少腿脚不灵便的老人来说,过马路耗费时间更长。 10时46分,一位老年人从北往南穿过经六路,由于车辆不断,她先在路边等了约1分钟,穿过马路过程中不停地左看看右看看,这样左右看了12次以后,经过约1分钟时间,终于穿过马路。 此处为十字路口,四个方向车辆较多,不少车辆虽然不避让行人,但与车辆相遇时,却能放慢速度。10时38分,由西往东的车辆遇到由南往北的车辆,由西往东的车辆放慢了速度,等候多时的行人跟随由南往北的车辆一起,才顺利通过马路。 车不让人,行人和骑自行车的人过马路困难,不少选择了“抱团”过马路,等聚集够了几个人,再一起过马路。记者看到,在1个小时时间内,约10拨人“抱团”穿过马路。 130辆车仅22辆见行人慢下来 北小辛庄西街南头与经十路相交,此处的北小辛庄西街虽然有斑马线但是没有红绿灯。下午2时20分,在北小辛庄西街南头,一辆汽车由北往南经北小辛庄西街拐入经十路,此时,一行人正欲由西往东穿过北小辛庄西街。这辆汽车经过斑马线时放慢了速度,但看到穿马路而过的行人,车并没有避让,而是闪了一下灯。行人见此情况,赶紧停住脚步让汽车先过去。 下午2时到3时的一个小时时间内,记者统计发现,从此处而过的车辆约340辆,其中有130余辆与行人及自行车、电动车“相遇”。在这130多辆车中,有22辆车见到行人或自行车、电动车后放慢速度让其先过。 记者发现,相较于行人,自行车和电动车穿过马路时更有优势。由于电动车和自行车速度较快,经过的车辆不得不放慢速度,等待电动车和自行车“大军”穿过后再经过。 据了解,对机动车是否避让行人的判定,不像闯红灯那样可由电子系统自动识别,多靠交警现场判断,在处理中比较容易产生纠纷。因此,由于“取证难”,公安部123号令规定的车不让人时的处罚措施并没有坚持实施下去,济南交警部门对机动车不让行人的行为多采取教育、劝阻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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