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6月20日讯(记者 张榕博) 20日,记者从山东省残联第六次代表大会上获悉,我省残疾人参政比例逐年提高,我省残联系统共有104名残疾人公务员,超过国务院相关条例要求。 我省残疾人参政议政比例逐年提高,目前共有251名残疾人及其亲属和残疾人工作者担任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建议、议案578件。根据国务院《残疾人就业促进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全省残联系统共有约6700名工作人员,其中残疾人公务员达到104名,残疾人所占工作人员比例达到了1.55%,超过了国务院相关条例要求。 目前我省残疾人在生活、教育、就业等方面仍存在不少困难,残疾人达到1.5%的就业比例在我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仍为少数。济南市残联有关负责人透露,在2013年4月济南市某机关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简章当中,“身体健康,无残疾和重大疾病”这条报考条件让不少残疾人求职者被挡在了报考大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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