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着斥资710万元新建的茌平县烈士陵园的竣工,全县647座散葬烈士墓(含原烈士陵园迁入27座)得到了集中管理和保护,至此全县散葬的“英灵”终于有了集中安家之处。 为确保散葬烈士墓集中安葬工作的顺利开展,茌平县民政局先后多次召开专题研究会议,听取各方面意见,“制定了散葬烈士墓搬迁工作四项原则”。一是积极动员,尊重自愿,争取烈士遗属和后代的理解与配合。二是对烈士亲属同意迁移烈士墓的,签订《茌平县散葬烈士墓搬迁协议书》;经动员确实不同意的,继续由烈士亲属实行就地管理,明确烈士墓保护责任人及其职责;县民政局将定期对管理维护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烈士墓保护完好。三是迁入陵园内的烈士墓一般都是单墓安置;原是合葬墓的,烈士配偶可以与烈士合葬,但在碑文上只刻写烈士姓名。四是对于事迹比较突出的200名烈士都配有单独的事迹介绍、照片和实物陈列等相关材料。 此次集中迁葬,推动了全县对散葬烈士墓的管理和保护工作,方便了烈属及社会各界群众对先烈的祭奠,更让著名烈士吴亚屋、李玉和航天英雄冯思广等烈士们有了“新家”,也为我县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提供了“红色基地”。 (张超 孟英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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