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24日讯(记者 李飞) 24日,济南市教育局下发《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暑假时间为7月4日至8月31日。普通高中学校暑假时间为7月11日至8月31日。中小学教师须与学生同时放假,任何学校不得占用暑假集体组织学生军训。 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暑假时间:7月4日至8月31日,共8周。9月1日报到,9月2日开学上课并组织升旗仪式。普通高中学校暑假时间:7月11日至8月31日,共7周。9月1日报到,9月2日开学上课并组织升旗仪式。 济南市教育局规定,全市中小学要严格遵守放假时间规定,不得随意调整假期时间。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或者需要在假期安排学生活动的,须提前两周向市教育局提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暑假假期不包括学校集体组织的为期一周的社会实践时间。中小学教师须与学生同时放假,各学校除组织相关的业务培训外,不得占用教师的假期休息时间。任何学校不得占用暑假集体组织学生军训。 通知要求,要切实减轻学生暑假期间的作业负担,以全省统一规划使用的《暑假生活指导》为抓手,为学生提供系统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作业,其他年级书面作业要控制在每天1小时以内,要着眼于培养学生的探究能力和实践能力,布置一些能够激发兴趣、开阔视野、锻炼意志的开放性作业。 各中小学不得以任何借口动员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和统一组织自习,不得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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