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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未过户,房主一房两卖 |
买房者无处追讨房款,房主被批捕 | |
- 2013年06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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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报料 枣庄台儿庄的徐某将房子卖给牛某,后徐某又将房子卖给了常某。近日,台儿庄检察院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徐某。 □记者采访 徐某于2012年10月份将一套房子以25万元的价格卖给牛某,当时二人只是签订了购房协议,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之后,牛某多次要求徐某腾空房屋,而徐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推托,无奈之下,牛某将徐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返还购房款。法院受理后,依据原告的申请,在今年1月份将房屋予以财产保全并依法查封,判决徐某于今年4月前返还牛某25万元购房款及利息。 徐某接到判决后,在明知不能出售已查封房屋的情况下,将房屋又卖给了常某,获得23万多元房款,之后很快挥霍一空,没有偿还牛某购房款及利息,致使生效判决无法执行。近日,台儿庄检察院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徐某,徐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将面临法律的惩罚。 本报记者 李泳君 百姓记者 王伟 孙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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