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特约评论员 冯玮 复旦大学历史学系教授 6月24日,日本前首相鸠山由纪夫在接受凤凰卫视专访时表示:“钓鱼岛自然存在主权纷争。”他的这番言论遭到日本政要严厉谴责。日本内阁官房长官菅义伟称:“他的发言动摇我国的主权安全,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自民党干事长石破茂也表示:“鸠山的发言是极其损害国家利益的发言。”6月27日,鸠山由纪夫在世界和平论坛上再次坚持了自己的立场:“在历史问题上,各国都有自己的立场,但重要的是正确认识历史。” 为了“国家利益”而篡改历史,是举世引以为耻的行为,然而,某些日本学者、媒体、政要,为了日本的“国家利益”却不以为耻,否认中日老一辈政治家“搁置争议”的共识,误导日本舆论,使中日钓鱼岛主权纷争久拖不决。 鸠山说得对,“重要的是正确认识历史”。而做到这一点的前提,就是还原真相。以下论据,当足以证明何谓“真相”。 参与中日邦交正常化谈判的日本外务省中国课课长桥本恕在《记录与考证:日中邦交正常化?日中和平友好条约缔约谈判》第223至224页中写道:“1972年9月28日第四次会谈快结束时,周恩来说‘终于到此结束了’。田中说,‘不,还有要谈的’,便提出了尖阁诸岛(钓鱼岛)问题。周恩来说:‘如果谈这个问题,双方都有很多主张,首脑会谈就完成不了,所以这次不谈这个’。田中说,‘那也是,那就另找机会谈吧’。”该书2003年由岩波书店出版。 1972年11月6日,日本外相大平正芳在国会接受质询时表示:“在缔结中日和平友好条约谈判时,将‘不触及尖阁群岛主权问题’。” 1978年4月21日,自民党干事长大平正芳在自民党总务会上表示:“关于尖阁群岛(钓鱼岛),既然日中两国均主张拥有主权,双方应通过协商,从大局出发予以处理。具体做法,希望双方以不涉及领有权问题的方式解决。” 1978年10月25日邓小平在和福田赳夫首相会谈后举行的记者会上表示:“实现中日邦交正常化时,我们双方约定不涉及这一问题(即钓鱼岛问题)。这次谈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时候,双方也约定不涉及这一问题。” 1979年5月31日,《读卖新闻》以“不要让尖阁问题成为引发纠纷的火种”发表社论:“尖阁群岛领有权问题,在1972年两国邦交正常化时,在去年夏天签订日中和平友好条约之际虽然都构成问题,但均以‘不涉及’方式予以处理。总之,日中政府间达成谅解,即双方均主张享有领土主权,承认现实中‘存在’争议,保留这一问题,以俟将来解决。” 2010年10月21日,即“撞船事件”发生后,日本众议院安全保障特别委员会“议事录”中,有一段尤其值得关注。当时,民主党委员、防务大臣政务官神风英男在质询前原诚司时提出,大平内阁时期,冲绳开发厅向尖阁诸岛(钓鱼岛)派遣了调查团。中国发出抗议,称这违反和邓小平的共识。对此,园田直外相在众议院外务委员会表示:“使尖阁诸岛(钓鱼岛)保持现有状态符合日本国家利益,还是为此引发各种问题符合国家利益?我认为,如邓小平所言,搁置争议,20年、30年不去触及这一问题,保持现有状态,符合日本的利益。” 试问,究竟谁在说谎?制造这种谎言,果真符合日本的国家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