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登峰,邹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技术中队法医。参加工作10年来,他参与侦破命案150余起,贩卖毒品案件40余起,制作尸体检验鉴定书150余份,为案件的侦破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为犯罪证据的收集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先后参加30余起重特大案件的现场勘查和检验鉴定工作,特别是在一些重特大疑难案件中,屡立奇功。 一处血迹成案件突破点 今年2月,邹城市昌平小区一饭店内发生火灾。在火灾现场,刘登峰发现一具烧焦的无名男尸,在离火灾现场的不远处分别发现了两具尸体。通过对现场及尸体的细致勘察,确定是一起凶杀案。 通过监控,基本确定嫌疑人是这名烧焦的男尸。分析现有的线索后,刘登峰认为犯罪嫌疑人先分别杀死两名女性后,回到自己的住处自焚的。嫌疑人已经烧焦,遗留在尸体表面的血迹等物证早已烧没了,刘登峰决定从两名被害人的尸体上寻找些有价值的物证。 通过细致的分析,刘登峰认为,嫌疑人在杀害第一名死者时沾染了她的血迹,这时在杀害第二名死者时,将血液遗留在她的口唇上,这恰恰把这两个相对独立的命案现场联系了起来,使得案件的证据链更加紧密,环环相扣。 嫌疑人确定了,但他的身份还没有确定。通过调查走访,发现嫌疑人可能是本店的职工,江西省籍人。 刘登峰和同事们驱车千里赶往江西,通过与其亲人DNA比对,确定此人系网上逃犯罗某。
依靠DNA数据抓获强奸犯 DNA数据库,是公安部门破案的重要工具,会起到出奇制胜的效果。 2008年8月的一个晚上,邹城市凫山街道办事处的谢某(女),在中心镇前南宫村西南路上被抢劫,并被两人轮奸。 趁着夜色,嫌疑人先用亮光手电筒照射受害人的眼睛,使她看不清嫌疑人的模样。 通过对受害人耐心细致的询问,刘登峰了解她被侵害的过程,提取了相关的物证,及时送检做DNA检验,检验结果入DNA数据库比对后,没有比中,案件的侦破没有任何进展。 当时,刘登峰坚信,只要有了DNA数据,这个嫌疑人早晚会被抓到。功夫不负有心人,案发4年后,2012年10月的一天,DNA数据库的比中信息栏中显示了一条让刘登峰等了4年的信息,杨某的DNA分型与提取的物证的DNA分型完全一致,终于成功比中嫌疑人杨某。 DNA数据在破获这起案件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用家系排查法找嫌疑人 2006年12月的一天,香城镇何庄村东沙河内发现一具掩埋在沙滩里尸体,经过辨认,确认是何庄村村民杨某。 时值冬天,现场基本上没有留下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案件的侦破一时陷入了僵局。 刘登峰把从尸体上提取的物证及时送检,做DNA检验鉴定,得到了一个男性的DNA。他又对现场及尸体进行再研究,结合初步调查的情况,划定了一个侦查范围,嫌疑人应该是附近周围的几个村的人。刘登峰画出犯罪嫌疑人的大体形象:男性,青壮年,18岁到45岁之间,有犯罪前科、尤其是性犯罪的可能性大。 通过对刑事科学技术的积累,刘登峰提出用家系排查法。附近的6个村庄所有姓氏都采集,还不到100份,只用了一天的时间,他就把样本及时送检,通过检验鉴定,成功比对上了同村姓赵的这一个家族,姓赵、男性且符合这个年龄段的人就只有16个人,把这16人的样本取来及时送检,但是无一比中。 后来,村治保主任向刘登峰提供了一个新线索。他说,有一个符合条件姓赵的人没有取,他几天前外出了。这立刻引起了刘登峰的警觉,应该就是他,案发后外逃,年龄段符合,最重要的是姓赵,通过侦查,将其在外地抓获,立即取了他的DNA样本送检,通过检验比对,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赵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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