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27日讯 (记者 张卫建 通讯员 张江苏) 刚刚购买的笔记本电脑液晶显示器上有三个亮点,商家以“亮点不超过8个属于正常范围内”为由拒绝更换。经博兴县消协调解,商家为消费者更换了一台新的笔记本电脑。 5月18日,刘先生花3888元购买了笔记本电脑一台,回家使用时发现屏幕上有三个明显的亮点,在看视频时亮点显得很刺眼。刘先生多次到商场要求更换,商家以“厂方称显示屏必须要有8个以上亮点才能更换”为由拒绝。 消协工作人员认为此种状况为产品事实存在的缺陷,厂商和销售商应在产品销售前给予消费者充分告知。经调解,商家为消费者更换了一台新的笔记本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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