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日讯(记者 蒋龙龙 通讯员 袁致甲 马光哲) 7月1日,记者获悉,章丘市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400元/月、2600元/年,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年5400元。 2013年,章丘市把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400元/月、2600元/年。2013年上半年,章丘市共为城市低保对象1695户3039人发放低保金455万元,为农村低保对象8533户16852人发放低保金1414万元。 2013年,章丘市将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年540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年3200元。上半年,章丘市共为1676位五保对象发放五保金323万元。 目前,章丘4.3万困难群众已纳入救助管理系统。上半年共为2565人发放医疗救助金113万元,有2780名最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已经得到救助,救助资金超过130万元,资助3518名重点优抚对象参加新农合和城镇医保,解决参保资金303.6万元。按照每人每月1120元的标准,为105名孤儿发放生活补助金。 与此同时,章丘整合了救助资源,将下岗职工、单身母亲、孤儿等各类困难群体尽量纳入保障范围,建立起覆盖城乡的阳光民生救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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