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记者从章丘市卫生局获悉,自今年1月1日启动以来,截至6月中旬章丘市新农合大病保险已累计为2200多名大病患者补偿医药费用330万元,切实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 本报7月1日讯(见习记者 杜彩霞) “我哥这次生病,总共花费了44000多元,多亏了新农合即时报销了23000多元,更没想到的是新农合大病保险又给报销了近9000元,这样算来,实际才花费了11000多元,新农合给我们卸下了大包袱。”在章丘市人民医院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窗口,绣惠镇大夫村的孙守东高兴不已。 章丘市作为我省第一家新农合大病保险一站式即时结报的县级市,自今年1月1日启动以来,截至6月中旬全市新农合大病保险已累计为2200多名大病患者补偿医药费用330万元,切实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是从新农合基金中每人每年拿出15元为所有参合农民购买大病保险,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在新农合报销基础上,对纳入保险范围的大病参保患者再次给予补偿,形成政府、个人和保险机构共同分担大病风险的机制。 根据政策,参合农民不需要另行缴费,患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血友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等20类重大疾病,新农合直接报销70%;大病保险在新农合报销的基础上,对个人负担费用中实际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再次给予补偿,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出8000元的部分补偿比例为73%,8000元以内(含8000元)的部分补偿比例为17%,大病保险个人最高年补偿限额将达到20万元。 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按照自然年度运行,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入院或门诊就医的参合农民享受当年度新农合大病补偿政策。跨年度治疗的,需在当年12月31日结清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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