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蒜途中吃顿饭,三人全食物中毒,夏季食物中毒激发 |
市民就餐要擦亮眼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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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7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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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乡村小饭馆吃了一顿饭,巨野县陶庙镇秦楼村的三位村民出现了食物中毒的症状。
通讯员 张少华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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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巨野7月1日讯(记者 姚楠 通讯员 张少华) 6月29日,巨野县陶庙镇陈代森等三人卖蒜途中,在路边一家小饭馆吃饭,饭后不到一个小时,就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恶心、呕吐、头晕、胸闷等症状,并伴有剧烈腹部疼痛,经诊断为急性食物中毒。食药监部门官方网站发出提醒,菏泽进入高温高湿季节,食物中毒进入高发季节,外出就餐时要选择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安全和卫生状况较好的餐饮单位。 6月29日中午,巨野交通章缝所工作人员在章缝镇徐庄附近修复水毁路肩时,发现一辆拉满大蒜的农用车停在路边,三名男子蹲在路边呕吐不止、大汗淋漓,其中一人几乎趴在地上,随时要晕倒。 据了解,三人是陶庙镇秦楼村的陈代森、陈涵涛、陈健康,卖蒜途中在路边一家小饭馆吃饭,饭后不到一个小时,就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恶心、呕吐、头晕、胸闷等症状,并伴有剧烈腹部疼痛,疑似食物中毒。 工作人员赶紧将三人扶上车,送往附近医院救治。到医院后,三人被诊断为急性食物中毒,需要立即治疗。三人因外出匆忙,身上带钱很少,面对这种情况,工作人员又帮忙垫付了1000余元的治疗费,并全程陪护。经过六个多小时的治疗,三人情况终于得到好转。 6月29日21时许,工作人员又驱车把三人送回家。“当时我们仨都迷迷糊糊的,感觉肚子疼都要疼死了,要不是你们及时把我们送到医院,麻烦可就大了。”陈代森说,他同时表示,要到当时就餐的饭馆“讨要说法”,要回看病所花的医药费。 进入夏季以来,随着气温升高,食物污染和变质导致的微生物性食物中毒更易发生。记者从菏泽市中医医院了解到,最近一段时间,该院消化内科几乎每天都要收治食物中毒的病人,入夏以来收治的食物中毒人数是其他季节的两到三倍。据了解,食物中毒一般呈呕吐、腹泻、头晕、心慌等症状,严重时会因呕吐、腹泻严重导致身体脱水、电解质失去平衡,需及时入院救治。
提个醒 菏泽市中医医院消化内科主任苗发启称,夏季喝冷饮、吃变质的食物容易引发食物中毒,尤其是肉类、奶制品等高营养的食品更易变质,即使在冰箱中存放,也无法避免细菌滋生,因此吃之前要充分加热,避免进食生冷食物;此外,当季蔬菜中,芸豆、豆角等菜豆中含皂素和血球凝集素,如加工不当,烹制时间较短,也易引发食物中毒。 夏季不要贪图凉快而直接吃生冷食物,不宜吃过多冷饮,同时尽量避免在卫生不达标的地摊上就餐,不喝生水,饭前便后注意洗手,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同时,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在官方网站上发出提醒,外出就餐时要选择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安全和卫生状况较好的餐饮单位。发生食物中毒或发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及时向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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