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4日讯(记者 陈玮) 今年年底,济南民族村都将建有高标准农家书屋(图书室)。 《关于贯彻鲁政办发〔2013〕7号文件促进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日前出台(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到2015年底,民族村(含社区,少数民族人口占50%以上,下同)基本实现“五通”(通公路、水、电、广播电视、互联网)、“六有”(有村卫生室服务、图书室、活动室、文化大院、健身广场、垃圾处理站点)目标。 到2013年底,民族村建有高标准农家书屋(图书室);到2015年底,民族村建有文化大院和文化室,民族工作重点乡镇(含街道,少数民族人口千人以上,下同)建有文化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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