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子朽:孝与不孝没法用尺子衡量,一个人们素养道德观念不仅是立个法就能解决的,这个“常”字,怎么量化制定?一个从事导弹、航天事业的孩子,恐怕几年都无法回家一次,能常回家看看吗? @网友:几辈人的互相理解,都是建立在爱的基础上。 @不冒烟滴财主:法律的颁布是为了有法可依,不是为了某一个体,“孝”字在现在越来越模糊了。 @木子朽:天下父母都疼爱自己的儿女,不过方式方法不同而已。 @冰火中天:是什么能让八旬老人如此感慨?是人间正道与沧桑!这个法立得莫名其妙,有些儿戏,至少对传统文化没有信心。 @天使在人间:对父母的孝写进法律本无可厚非,可是我们也都有无奈!这不是单纯地靠一纸空文就可以改变的事情。我一般每周末都去我妈家,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城市,公婆在下面的县市,基本上一个月也可以回去一两次,但是平时电话是不少的。个人感觉各人只要把父母放在心里,哪怕是再远的距离也不是问题,心中没父母,再近都不见得能做到孝! @luanxingyang:我作为80后支持您的观点,孝与不孝,常回家与不常回家,没有明确的界限。而且回家就一定尽孝吗?留守老人和儿童在家,外出的子女就是不孝吗?这是一个社会问题,不能单纯地用法律条框来约束。 @刺儿头:在外地工作的孩子想常回家看看,单位能给假吗?常回家看看路费掏得起吗? @cxt411:你是一个开明的父母,也是一个理解孩子的父母,如今的社会生活节奏快,压力大啊!我自认为还是一个比较孝顺的,一年也就是过年和“十一”能回家,虽然家在济南附近不算远。 来源:17路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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