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王晏坤 通讯员 樊友泉 滕彦龙) 莱阳小伙小周嘴馋了,想偷狗吃点狗肉,但在偷狗过程中,被狗主人发现了,小周当场打了狗主人几拳,并以器械相威胁,本来是想偷狗,结果变成了抢劫。 去年12月,天气正寒,莱阳小伙小周嘴馋了,想做个狗肉火锅,就起了歪心思。12月27日13时许,小周骑摩托车来到莱阳市古柳办事处某村北路边上,用事先准备的鸡骨头吸引路边一条小狗到一桃园边,持桃园里的一根木棍将小狗打死后装在编织袋里骑车离开。 这时,在大棚里干活的陈先生听到自家小狗惨叫声后出来查看,发现小周形迹可疑上前阻拦,小周为脱身用拳头朝陈先生嘴部打了一拳,又朝身上打了两拳,并持摩托车上的铁管威胁陈先生让开。 陈先生不让,小周又以回家借钱赔偿为由借机弃车逃离,后在莱阳市人民检察院北一厂房内被随后赶到的公安人员擒获。 经法医鉴定,陈先生牙齿松动构成轻微伤。经物价鉴定,被抢黄狗价值182元。后小周赔偿被害人陈先生各项损失人民币1万元,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莱阳法院经依法判定,判决小周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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