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加快示范镇建设,吸引农民进镇落户 |
鼓励农民进镇经商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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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7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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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聊城7月4日讯(记者 谢晓丽 通讯员 张迪) 4日,全市加快示范镇建设调度会召开。记者了解到,在14个示范镇建设和发展主要任务中,对示范镇的户籍改革、住房保障、产业集聚等方面都有所规划。示范镇建设吸引农民进镇落户,小城镇落户人员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随其登记为城镇常住户口。登记为城镇户口的农民和已在镇内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将被纳入住房保障体系。 聊城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示范镇建设和发展的意见》中指出,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小城镇创业,鼓励镇域及周边农村农民进镇经商办企业,鼓励农民在城镇购房置业。加快镇驻地及周边村庄整体改造,建设住宅小区,吸引农民进镇落户。 加快户籍改革力度,与小城镇落户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含离异并实际随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可随其登记为城镇常住户口。已登记为城镇常住户口的进镇农民和申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享受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待遇。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制度和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统筹城乡就业。 扩大住房保障范围,把登记为城镇户口的农民和已在镇内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允许购买限价房、经济适用房,或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提高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为就业人员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加大房地产开发力度,合理配置高档精品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创新建设模式,通过镇(村)企联合等方式,建设优质便民安置小区。到2015年,各镇驻地小区住户不低于5000户,开发面积不低于30万平方米,力争达到50万平方米。
新闻延伸>> 新办企业免除 行政事业性收费 今后几年,示范镇建设的任务紧迫、繁重,为突破示范镇建设,聊城市在经济、土地政策、企业发展等方面制订了超常规的措施,扶持14个示范镇的发展。 据介绍,聊城实施扩权强镇,对示范镇依法放权,赋予30个示范镇县级经济类项目核准、备案权和工程建设、市政设施、市容交通等方面的管理权。在示范镇辖区内产生的土地出让金净收益、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社会抚养费等非税收入,属市以下部分,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用途外,重点用于示范镇。在土地政策方面,市里决定每年为每个省级示范镇分别安排50亩建设用地指标,为每个市级示范镇分别安排30亩建设用地指标。 新办企业一律免除市级及以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在示范镇投资建设市场、商业服务、粮食储运加工、农副产品加工等生产经营类企业,从注册之日起,其三年内缴纳的税费,视缴纳情况由县(市、区)按50%予以奖补;新入驻的金融保险企业,自营业年度起,其三年内缴纳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视缴纳情况由县(市、区)按入库级次予以奖补。 本报记者 谢晓丽 市级领导一对一帮扶示范镇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示范镇建设步伐,由14名市级领导和14个市直部门对全市5个省级示范镇、9个市级示范镇实行一对一帮扶,扶持示范镇优先发展。 聊城市住建委工作人员介绍,14个省市级示范镇包括5个省级示范镇和9个市级示范镇,5个省级示范镇分别为临清市烟店镇、莘县古云镇、茌平县博平镇、冠县柳林镇、东昌府区沙镇镇。9个市级示范镇分别为东昌府区郑家镇、临清市康庄镇、阳谷县石佛镇、莘县朝城镇、茌平县冯官屯镇、冠县店子镇、高唐县清平镇、东阿县牛角店镇、开发区顾官屯镇。 据介绍,示范镇建设和发展的总体目标是,通过三年的努力,5个省级示范镇全部进入全省50强,力争迈入小城市行列;9个市级示范镇综合实力达到中等省级示范镇水平。 今后三年,14个省、市级示范镇力争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要达到25%以上,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30%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每年每个示范镇镇区人口增加1万人,镇区新增建成区1平方公里。到2015年,5个省级示范镇中,烟店、古云镇镇区人口分别达到5万人以上,建成区面积分别达到7平方公里以上;博平、沙镇、柳林镇区人口分别达到3万人以上,建成区面积分别达到4平方公里以上。 本报记者 谢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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