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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今年将在部分学校进行“3+4”、“3+2”试点
中职生和高职生可直升本科
  • 2013年07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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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7月6日讯(记者 徐洁) 7月6日,记者从山东省教育厅获悉,今年,省教育厅将在潍坊、青岛、德州3市的8所中职学校,试点“3+4”中专+本科培养方式;将在11所高职院校,试点“3+2”专科+本科培养方式的试点。
  7月6日,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所谓“3+4”部分(中专+本科)试点是初中毕业生在试点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学习3年后,经考核测试,择优选拔进入对应的本科高校学习4年。
  2013年,我省将在潍坊、青岛、德州3市8所中职学校、10个专业点进行“3+4”中专+本科培养方式的试点,对应我省4所本科高校,试点中职学校专业招生计划共440名。
  报名录取条件基本要求为:1.学籍注册地在我省的应届初中毕业生;2.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科达到B级及以上,其他科目达到C级及以上;3.非学业水平考试的考核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4.参加高中招生考试,且成绩达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
  “3+4”中专+本科培养方式试点的中职阶段录取工作,以试点中职学校所在地市教育局负责,并在本市普通高中录取前或与普通高中录取同时进行。本科段的选拔考试及录取办法另行规定。
  所谓的“3+2”部分(专科+本科)试点是指,参加夏季高考的考生,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正式录取,以专科生身份进入试点高职高专院校学习,前3年在高职高专院校培养。第3年经考核测试,择优选拔部分学生进入衔接本科高校学习2年。
  2013年,“3+2”专科+本科培养方式的试点高职院校11所,共计12个专业,衔接本科高校10所。每个试点专业安排招生计划100名,共计招生1200名。
  具体报考条件为,考生需参加夏季高考且总成绩达到我省本科二批录取最低控制线下50分,按文理类专科(高职)批填报志愿,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高考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并办理专科录取手续。本科阶段的选拔内容及方式另行规定。
  据介绍,职业教育招生考试试点可为广大学子提供多次选择、方便灵活、个性化学习的机会和条件,改变千军万马挤普通高考、走学术教育这个独木桥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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