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府的公共服务来说,捞尸不应当成为“死角”。不可否认,捞尸往往也是侦查的一部分,特别是一些存有疑点的案件,尸体对案件的定性至关重要。如果捞尸要钱,公安、消防部门的破案、救援行动是不是也要收费? 尤其是夏季,类似的溺水事件每年在各地都会发生,单从打捞成本而言,不会占用太多的公共财力。然而,由于事关生命及逝者的尊严,类似的讨价还价容易引发负面情绪,由此产生的社会成本反而更多。在打捞力量、装备尚待完善时,由政府为“捞尸费”买单,不失为一项得民心的举措。 打捞市场的产生有其合理性,但相关部门不应放任自流。要建章立制,规范民间打捞行业的行业准入、职业准则和收费标准,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提供公益服务。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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