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征兵时间由冬季统一调整至夏秋季 |
本科毕业生当兵放宽至24周岁 |
本报记者李军通讯员郑永祥 | |
- 2013年07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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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年来,义务兵优待金提高了很多,图为义务兵家属领取优待金。
本报记者 李军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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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征兵办获悉,从今年起全国征兵时间由冬季调整到夏秋季。这是继1990年我国实行冬季征兵以来,首次对征兵时间作出的重要调整。由冬季的11月1日开始征兵、12月31日征兵结束,调整为夏秋季的8月1日开始征兵、9月30日征兵结束。 据了解,目前已经制定完善了大学生入伍有关政策,保留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大学新生的入学资格,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允许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既可在高校所在地报名应征,也可以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扩大大学生学费资助范围,简化申请与审批程序,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2013年男兵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13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男青年为2013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2013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应征公民参军,要符合国防部2003年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比如身高:男性应在162厘米以上,女性160厘米以上。 大学生参军优先选拔使用 据了解,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照国家有规定保留学籍的,退役后自愿复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对于参军的大学生优先选拔使用,考研升学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大学毕业生士兵在部队提干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其中三本毕业的还应当担任班长(副班长),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被评为军事训练标兵;入伍一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等等。 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军队院校和保送入学,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专科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入有关军队院校培训。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的,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本报记者 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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