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0日讯(记者 王述)10日,记者从山东365消防服务网上了解到,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已公布了首批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名单,潍坊市8家单位和1人“榜上有名”。 据悉,被曝光的个人是昌乐县万佳网络飞鹭连锁店负责人盛华燕,罚款500元。据了解,对于符合消防安全不良行为认定范围的违法行为,省级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后,每月公开发布。初次公布期限为6个月至12个月不等。在此期间,单位或个人按公安消防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消除违法行为后,可申请缩短公布期间,但最短不得少于3个月;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其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期将延至期限的3倍。
被点名的8家单位 单位(个人)名称 违法事实 单位(个人)名称 违法事实 潍坊丰华医药有限公司丰华春天购物城 地下一层自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临朐县卧龙加油站 消防器材配置不符合标准 潍坊大晶服饰生产整理有限公司 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的障碍物 高密市格林豪泰明昊酒店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不符合标准,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营业 潍坊市南仁湖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安全出口堵塞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潍坊第三十二加油站 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潍坊中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汽车喷漆烤漆房使用易燃材料泡沫彩钢板搭建 昌乐县万佳网络飞鹭连锁店 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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