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0日讯(通讯员 栾云海 记者 刘腾腾) 因入住后24小时内未向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两名违反临时住宿规定的韩国人被城阳警方查获,两人将被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和警告。 韩国人郑某和朴某于今年6月30日从青岛流亭机场入境,俩人持旅游护照来青岛,签证期限为一个月。按照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以下简称新法),外国人应当在入住后24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住所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然而两人入境后,一直未按规定申报。7月3日,警方对辖区的旅馆等住所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了违反临时住宿规定的郑某和朴某。对此,城阳警方依据新法规定,将对两人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这也成为新法实施后,岛城警方查获的首例违反外国人住宿登记案。 据介绍,新法完善了外国人临时住宿管理制度,加大了对违反临时住宿外国人的处罚力度。对于违反临时住宿的行为,依照之前实施的相关法律法规,可处警告或500元罚款处罚。但依据新法的有关规定,则给予警告和2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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