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1日讯(记者 董传同 通讯员 崔秋芬 刘伟龙) 近日,宁津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抓获一名盗窃犯罪嫌疑人王某,令人汗颜的是,她竟是把女儿当成盗窃道具实施盗窃。 6月29日下午5点左右,宁津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报案称,县城某副食批发部里的一个黑色提包被盗,内有3余万元。民警调取的监控录相清晰地显示盗窃犯罪嫌疑人是一个女子,而且该女子怀里还抱着一个不大的孩子。民警最后锁定犯罪嫌疑人王某。 王某对6月29日下午以抱小孩为掩护盗窃现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原来,犯罪嫌疑人王某家庭并不富裕,经常借口买东西,问东问西反复挑选以转移店主注意力,乘其不备将款物偷走。据失主介绍,没有想到一个抱着孩子的女人竟然能偷东西,因此对王某并没有提高警惕,这也是王某屡次得手的原因。此外,她还交代了借口买东西4月15日盗窃宁津镇某土产门市部3200元现金、4月22日盗窃保店镇某双汇冷鲜肉门市9000元现金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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