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广州中山大道BRT黄村站,一名妇女没有按照规定从站台出站,而是从车头前方绕行后横穿BRT翻越护栏到对面。结果刚走到内侧机动车道时,被后面一辆疾驰而来的公交车直接撞上,当场死亡。 经过交警部门认定,该事故是由于行人没有使用安全过街设施乱穿马路导致的,事故车辆仅需承担次要责任。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律师陆宇星表示,根据道路的设置不同,行人违章导致的交通事故在责任认定中有所不同,如果在高速公路导致的,行人须承担全部责任。在城市道路上,行人须承担主要责任,机动车仍需承担次要责任。”此次事故中,承担次要责任方的机动车只需承担40%的赔偿。 据《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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