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7日讯(记者 齐金钊 通讯员 王琳) 16日,福山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迎来了福山区的第一批“客户”,接到通知的“营改增”一般纳税人相继来到国税窗口领购发票。 为确保发票的正常发售,减少纳税人等待时间,16日,福山区国税局综合服务岗工作人员提前到位,开始了第一笔对“营改增”一般规模纳税人的发票发售工作。 作为第一位领取“营改增”发票的纳税人,来自烟台家家悦物流有限公司的陶女士说:“国税局让我们提前领用到了增值税发票,帮助我们安装调试好了税控系统,8月1日开始,我们公司就可以正常开具增值税发票了,有效保证了公司的有序运营。” 福山区国税局于7月16日起,分批分类开展“营改增”纳税人的发票发售业务,以确保试点纳税人8月1日起正常使用国税监制发票,实现发票使用的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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