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7月23日讯(记者 杨霄 通讯员 周永恒) 近日,枣庄市中级法院终审审结了一涉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被告人殷某因集资诈骗等,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据了解,殷某原系枣庄某医院职工。2009年8月至2012年1月间,殷某谎称与一建筑工地工程有合作关系,以往上述工地送料需要资金先期投入为由,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并许诺高额利息回报,从刘某、汤某等22人处非法集资现金501万元。至案发时,殷某已偿还利息234万元,实际集资诈骗265万元。案发后,偿还被害人本金11万元。 经过枣庄中院终审审理认为,殷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遂依法做出了裁判,判处殷某有期徒刑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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