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7月24日讯(记者 董梦婕) 近期,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突击检查方式,对八县两区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开展了为期9天的飞行检查,监督抽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55家,检查中发现涉嫌假冒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标示改变主要原料、标示非法添加、标示改变适宜人群和不适应人群、标示改变注意事项及其它标识标签不符合规定等128个品种,涉嫌违法违规产品1400余盒,货值6.3万余元。针对发现的违法产品,将一律从快从重依法处理。 据了解,此次检查为飞行检查,即在被检查单位不知晓的情况下进行,启动慎重,行动快,可以及时掌握真实情况。检查主要针对减肥类、辅助降血糖以及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压等保健食品,检查过程中,重点检查了是否经营假冒和套用保健食品文号、标志及未经批准声称特定保健功能产品,经营保健食品索证索票是否齐全、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规定、在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广告中是否存在夸大功能范围、宣称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等情况。 检查采取突击检查方式进行,市局组成突击检查组、各县区局协调配合,按照先乡镇药店、后县区批发企业或连锁经营单位、再到市内批发企业、大型超市及保健食品代理商的顺序进行。据统计,为期9天的飞行检查中,共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55家,发现并暂扣涉嫌违规产品128个品种1400余盒,货值6.3万余元。 目前,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下发飞行检查情况通报,要求各县区局要尽快对检查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依法严惩。 “对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企业,将集中组织约谈,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经营管理行为。”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化科相关负责人说,各辖区监管部门还将以飞行检查发现的的违法违规产品为线索,彻底排查辖区内存在的同类产品和问题,保证保健食品安全。 针对检查中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处罚;情节严重的,一律吊销经营许可;涉及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阅读 同步出台管理意见,打击“四非”不手软 在保健食品飞行检查的同时,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总结保健食品经营安全示范店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同步出台了《菏泽市加强保健食品经营规范化管理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经营管理行为,健全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意见》明确提出了保健食品“八个统一”规范化管理项目,即:统一专区专柜销售、统一经营管理制度、统一质量安全承诺书、统一安全责任书、统一标示警示语(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统一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统一档案管理及要求、统一禁止非法经营及宣传。 旨在通过规范化管理,建立起进货查验、在库养护、合法宣传、流通销售到消费者的全过程规范管理链条,建立起产品质量安全的质量追溯和责任追究体系,提升全市保健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本报记者 董梦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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