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7月24日讯(见习记者 郑雅莉) 近日,薛城质监分局接到市民种先生的电话投诉,反映薛城曹庄店韩路某路口一加油站有短斤少两行为。种先生称加满油之后发票上显示的汽油量比油箱的最高容量还高,怀疑该加油站加油机计量不准。 经检查,该站加油机均贴有强检合格标志且在有效期内;加油机各处铅封完好,符合计量管理要求。随后,该局加油机检定员严格按照检定规程,经过三次测定后,确认该加油机计量误差在-0.09%至0.04%之间,在国家规定的范围之内,属合格加油机。 据加油站专业人士介绍,由于油品本身具有挥发性和膨胀性,以汽车行驶公里数、油箱容量和油表来判断加油机加油是否足量,这种判断方法是不科学的。另外出于安全考虑,汽车油箱在设计时都留有一定的空间,因此,车辆说明书中的油箱标称容量已考虑燃油热胀冷缩特性,各类汽车标示的油箱额定容量一般比实际容量小约5%甚至到20%,而且还不包含油箱到加油口的那一段油管的容量及发动机到油箱底部一段距离内的油量。 质监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消费者,为车加油时最好不要加得太满,应按照车辆使用说明书上的安全容量加油,一般加到油箱的八成满即可。特别是在夏天加油时,油本身具有挥发性和膨胀性,最好不要加太满,以给温度升高引起燃油膨胀提供足够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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