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7月24日讯(记者 甘倩茹 通讯员 孙红 朱建宇) 75岁高龄宋大爷为躲闪一辆电动三轮车,倒地受伤。但肇事者没有施以援救,反而掉头而去。后肇事者的儿媳妇登门致歉,但是又不愿意替老公公承担医药费用。 今年6月份,75岁的宋大爷沿木石镇国泰路行走。一辆自南往北行驶的电动三轮车突然向老人扑来,宋大爷躲闪不及,摔倒在地。肇事者见状不但没有停车施以援救,反而掉头而去。 在他人的帮助下,宋大爷跌跌撞撞地回到家,但是一坐下来就感觉到腰部疼痛不止。在女儿的陪伴下,老人前往鲁化职工医院诊断治疗。期间,经过多方打听,宋大爷一家了解到了肇事一方为木石镇某村冯某。就在宋大爷在医院诊断的当天傍晚,交通肇事者冯某的儿媳妇来到医院看望宋大爷并表示歉意。经过医院诊断,宋大爷为椎体压缩性骨折,并建议老人住院治疗。冯某的儿媳妇表示愿意承担宋大爷相关的医疗费用,只是来的时候比较匆忙,身上没带多少现金,希望宋大爷第二天再住院治疗。 但是第二天宋大爷来到医院却不见对方任何一个人。老人和女儿多方打听,找到冯某和冯某儿子的住处,但是冯某儿媳妇的态度与前一天不同。她认为自己家已和冯某分家多年,没有义务替冯某赔付,事情陷入僵局。 近日,在村里邻居的建议下,宋大爷来到木石镇司法所,讲述了自己的遭遇。在了解案情之后,司法所干警制定出调解方案,并立即进村调解。调解干警告知了冯某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侵权责任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冯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事发时他以为宋大爷没有大碍,并且害怕对方耍无赖,便通过“躲”的方式逃避责任。经过调解,他表示愿意承担宋大爷的后续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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