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郓城7月30日讯(记者 董梦婕 通讯员 崔昌金) 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刑三年,刑满释放不满3个月又重操旧业再落法网。29日,郓城县检察院以盗窃罪将朱某等人批准逮捕。 济宁市市中区的朱某曾因盗窃罪被济宁市某法院判刑,于今年2月刑满释放,出狱不久便伙同同村村民蔡某又操起“老本行”,疯狂作案多起。 今年4、5月份以来,朱某和蔡某驾乘一辆盗窃的大面包车,携带液压钳、管钳、扳手等作案工具,从济宁市市中区出发,途径嘉祥县至郓城县,沿途一路寻找盗窃目标,一旦发现比较新的二轮电动车,乘无人之机,他们迅速把电动车装到面包车内,驶离现场。仅5月31日当天,就盗窃7辆电动车。 6月10日,他们又以同样方法流窜到成武县、单县城区,盗窃10多辆二轮电动车。6月20日,他们再次从济宁市流窜到郓城县城区,从两个居民小区内窃得3辆电动车。正当他们再次寻找盗窃目标时,被民警抓获。 经详细调查,7月29日,郓城县检察院以盗窃罪将朱某等人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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